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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6~8月爆胎佔全年33%OB嚴選

【記者謝政儒台北報導】夏天氣溫較高,爆胎事故也因此增加,交通部高工局表示以103年為例,6~8月共發生137件高速公路爆胎事故,佔全年418件爆胎事故之33%,以每月平均而言,夏日爆胎事件約較平均值多出3成。另統計104年1~7月,高速公路發生多起爆胎交通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佔總事故死亡人數之17%。高速公路局籲請用路人於上路前做好車輛保養及檢查。

針對輪胎保養部分,應經常檢查胎紋、胎壓、輪齡之使用正常,輪胎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另行車途中如遇爆胎,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

為提醒駕駛人了解愛車輪胎使用狀況,高公局特別協商服務區經營廠商提供胎紋深度計及胎壓偵測器,歡迎駕駛人向各服務區的服務台或保全人員借用或尋求協助檢測,此外,自即日起的暑假期間,服務區保全人員也將在停車場進行走動式巡檢,如有發現胎壓明顯未符標準或胎紋深度不足車輛時,也會透過廣播提醒用路人注意。

另車輛故障或遇緊急狀況時,應先啟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如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自立晚報20150811)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高公局-6-8月爆胎佔全年33-135614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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