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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2015年6月2日及2015年7月31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新台幣5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718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Yeong Guan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二)所營事業:主要從事球狀石墨鑄鐵/灰口鑄鐵之高級鑄件產品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局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11人,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任期均為3年。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2008年1月22日,最近一次修正於2015年6月2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21,546,940元整,分為112,154,6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

2.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5,000,000股,其中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40.12315347股。依公司章程第2.4條規定,如行使優先認購權之股東依其原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依相關主管機關針對公開發行公司或任何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訂定,而經相關主管機關要求應適用於公司之中華民國法律、規則和規章合併其認股權而以單一股東名義共同認購一股或多股。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若原有股東未於規定期間認足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司就未認購部分得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辦理公開發行或洽特定人認購。

3.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4.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每股以新台幣168元發行。

5.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發行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 1,171,546,940元,分為117,154,694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畫: 充實營運資金、擴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十一)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主辦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股款代收機構:

1.新臺幣: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平鎮分行及全省分行。

2.美金:臺灣土地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十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2015/09/09~2015/10/12。

(十五)專戶存儲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 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訂於2015年10月23日以股票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OB嚴選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票。

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f-永冠-公告本公司20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073308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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