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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計畫在林邊鄉竹林村埋設地下電纜,遭當地村民多次舉布條抗議,18日凌晨台電在逾50名警力戒護下,將怪手開進施工地點準備開挖,引發衝突,民眾以肉身擋怪手,被警方抬離現場,屏東縣環保聯盟也前往聲援,將提行政院訴,要求儘速停工。台電計畫在竹林村埋設161K瓦的高壓電纜,將從枋寮送電到大潭變電所。原本預計沿縣道189線路面下埋設,被居民抗爭後,「轉彎」改走私有農地,沿著農路埋設,但有部分農地不願賣地,反對動工。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昨日清晨的抗爭活動,有近20名村民和屏東縣環保聯盟人員參與,理事長洪輝祥也到場聲援,他說,高壓電纜會產生很強的電磁波,對農人身體健康不利。埋設電纜的農路,是地主們出地所設,為方便農友出入,縣府無權核准台電路權。他說,縣府8月發文表示沒有地主同意,就不會核發路權;12月卻在地主不知情情況下核准路權。縣府不保障人民財產,還動用警察抬離群眾,明顯違憲,簡直是大埔事件翻版,除了告縣長曹啟鴻瀆職及圖利外,也將提出行政訴願。縣府工務處副處長毛子良回應,路線的農路是公有地,是由縣府鋪上柏油供農民通行,依法能核准路權。縣府同時要求台電,如果沿線有地主不同意,路線就不能碰到他的地,才允許動工。而相關的地上物補償,會在24日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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